本网讯(王站锋 赵丽)自从开展“一盔一带”整治以来,辖区内路面大部分摩托车、电动车驾驶员都自觉戴上安全头盔,但仍有少部分驾乘人员没有按规定佩戴头盔。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受伤较重的迟早是不戴头盔的一方。
4月21日下午4时许,外卖小哥郎某驾驶二轮摩托车自西向东经过开云街一个路口时,与路口冲出来左拐弯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车上有四个人其中还有两个孩子、一个老人,瞬间躲闪不及,两车撞在了一起,应声倒地。外卖小哥郎某戴了安全头盔,基本上没大碍,只是外卖品洒了一地,而二轮电动车乘坐人都没有戴安全头盔,都受了伤,其中一个孩子还伤势较重,报警后,随即送往医院治疗。
驾乘人员佩戴头盔不仅在法律上有明确规定,而从自身安全角度来说,头盔是驾乘人员最好一道保护防线。当事故发生后,驾乘人员的身体由于惯性会继续向前运动冲出车外或是因摩托车电动车倒地而使驾乘人员倒地,两者都会使人的头部在倒地或是冲出时碰撞而发生伤害。而安全头盔对人的头部起到缓冲撞击的作用,可防止头部直接碰撞地面或是硬物而出现伤害。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是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也是对他人安全不负责任。
事后被事故中队认定,双方都有一定责任。由于外卖小哥戴了安全头盔,并无大碍,而二轮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规载人,乘坐者是儿童老人,受伤较重。
陵川交警提示: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戴安全头盔,不要超员,途径路口要减速慢行,注意安全,做到文明骑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