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王雪姣)晋城市公安局城区分局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盗抢骗”民生案件侦破工作开展以来,刑侦大队立足本职,细化措施,将近期频发的盗窃案件作为重点案件攻坚,于近日成功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5月6日,刑侦三中队通过分析比对等措施,在长治火车站旧货市场将涉嫌掩饰隐瞒的犯罪嫌疑人张某(男,46岁,长治人)抓获,追回被盗三轮摩托车一辆。经查,该张于4月底在长治火车站旧货市场附近,在明知三轮摩托车系被盗赃车的情况下,仍以3500元低价从两名陌生男子(身份不详)处收购。
5月7日,刑侦一中队通过走访摸排,在前进路阳光小区将涉嫌盗窃的犯罪嫌疑人史某(男,41岁,城区人)抓获,追回被盗黄金项链一条。经查,该史与受害人张某系朋友,3月24日该去受害人家中做客时,顺手牵羊将放于卧室床头柜的一条黄金项链盗走,价值1万余元。
目前,犯罪嫌疑人张某、史某均被采取强制措施,案件的追逃及其它工作正在进一步进行中。
经侦大队劝投一名涉众案件犯罪嫌疑人
4月30日,在强大的思想政治攻势下,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犯罪嫌疑人赵某到经侦大队(女,44岁,城区人)投案自首,并退还非法所得3.5万元。经查,该和张某(已起诉)于2018年10月加盟某商业保理(深圳)有限公司,在未经工商部门登记的情况下,在市区一商务大厦成立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晋城分公司,由张担任总经理,赵担任部门经理。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或银保监会批准的情况下,以将公司的债权转让可获得高额收益为由,累计向7名群众非法吸收存款共14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