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郭婧)“春雷”行动开展以来,岚县交警大队“全天候、全时段、全覆盖、零容忍,对酒驾、醉驾、超员等各类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一律按处罚标准上限从重顶格处理,查处一批,曝光一批,绝不姑息,绝不手软!
近日,岚县大队连续查处2起超员违法,现进行曝光:
2020年3月16日下午14时30分,岚县交警大队城区一中队民警在岚河北路污水处理厂路段执勤时发现郭某某驾驶车牌号为晋JWU***的轻型普通货车存在超员的违法行为,该车驾驶室准乘两人,实载三人,后我队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了罚款200的处罚。
2020年3月18日10时30分,岚县交警大队快反中队民警在209国道执勤时,看到一辆车牌号为晋K535*** 的小型轿车车缓缓驶来,透过玻璃民警发现车厢坐满人,民警立即判断该车有超员的嫌疑。随后,民警上前示意司机出示有效驾驶证件接受检查。打开车门后,经民警仔细统计,车上人员包括驾驶人共6人,但该车核载人数为5人,后民警对其作出罚款200记6分的处罚。
岚县交警提示您:车辆超员,极易因轮胎负荷过重、变形过大引发爆胎、突然偏驶、制动失灵、转向失控等。广大驾驶员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理念,驾车时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严禁驾驶超员超载车辆。广大驾乘人员一定不要抱有侥幸心理去触发这一潜在的“威胁”,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为了自身出行安全,请拒绝乘坐超员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