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马军秀)3月19日,繁峙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繁城中队民警在砂高线32km处路检路查时,查处一起无证毒驾重点违法行为,有力地震慑了各类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为广大人民群众病案出行创设了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15时15分许,交警大队民警在砂高线32km处路检路查时,拦停一蒙JFY***银灰色雪佛兰牌小型汽车,要求驾驶人王某出示随身证件,王某却只提供了行驶证,民警询问其有无驾驶证时,王某称没有随身携带。就在民警对王某提供的信息进行核实时,王某趁民警不注意驾车冲出检查点,民警迅速将其拦截控制,口头传唤其连同该车一起带回大队,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证:王某,男,34岁,代县人,无驾驶资格,经采取尿样检测,结果呈阳性,确系无证、毒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相关规定,交警大队决定对王某采取合并罚款2400元的处罚。
目前,王某因涉嫌吸食毒品已被移交繁城镇派出所作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