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除夕),城步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城政发〔2020〕2号《关于禁止猎捕和违法经营野生动物的紧急通告》,并公布了举报方式。通告明确:为有效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发生和传播,决定在全县范围內加强野生动物(包括人工驯养)经营管理并进行整治。
一、禁止一切非法猎捕野生动物和妨碍野生动物生息繁衍环境等行为;禁止使用枪支、炸药、毒药、弹弓、电击或电子诱捕,猎夹等工具围猎、网捕野生动物。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驯养和经营野生动物;三、县林业、水利、畜牧、市场监管、森林公安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大检疫监管力度,开展联合执法巡查,消除安全隐患。四、公民有保护野生动物的义务,自觉做到不猎捕、不买卖、不吃食野生动物。疫情期间,禁止在宾馆、酒楼、饭馆、商场、集贸市场等公共场所收购、加工、销售(包括人工驯养)活体、死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一旦发现非法猎捕、买卖、贩运和经营野生动物的行为,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举报电话:城步林业局∶0739-7361683,0739—7361762城步森林公安局∶0739—7361345 (唐承元 兰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