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樊一凡)2020年1月16日,山西省五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三岔中队民警在省道306线对过往车辆进行排查时,发现周某国、李某刚驾驶的辽GD***6、冀JQ***2危化品车不按规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
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山西省实施办法》第七十五条第一款第十三项(1617)规定,对驾驶员周某国、李某刚分别予以罚款200元,记6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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