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王站锋 栗钰玲)近日,交警三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在景西路湘宴饭店门口,一辆车牌号为晋E**669的车辆将中间数字 “6”改成了 “3”。交警三大队三中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赶赴现场,到现场后发现了一辆车牌号为晋E**369的车辆,经过对该车号牌检查发现,一个和车牌号颜色一致印有数字“3”的铁皮,吸附在车牌号的中间位置,将该数字“3” 取下后露出车辆原号码晋E**669。原来,取下的部分是与号牌材质颜色相同的长方形小铁片,上面印着与原车牌号码大小相仿的另一个数字,吸附在车牌照上,车牌上原来的数字“6”瞬间就变成了“3”。
民警通过原始车牌号联系到车主秦某,秦某正在景西路湘宴饭店吃饭,到现场后,秦某面对民警查获的情况供认不讳,称是为了躲避违章停车的处罚,所以才使用变造的车牌号已求不被处罚。
随后三中队将该案件移送大队秩序科,秩序科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秦某使用变造后的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给予15日以下拘留,5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在此提醒: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属严重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车辆和交通管理秩序,极易造成交通肇事逃逸,违法行为得不到有效查处。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要依法参与交通活动,严禁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您的自作聪明终难逃避法律制裁,做一名合格守法的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