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讯(通讯员 吴小洁)为使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新化县人民检察院开展了全体党员“戴党徽、铭初心”活动。
本次活动要求全院所有党员同志在工作时间和参加各种重大活动时,都必须统佩戴党徽,以亮明党员身份、树立党员意识、强化责任担当、接受群众监督、改进自身工作、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开展“戴党徽、铭初心”活动不仅有利于提高党员干部的凝聚力、向心力与战斗力,也有利于强化全院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与宗旨意识。党徽亮出的是身份,更是一种责任; 是荣誉,更是一种鞭策。
自活动开展以来,全院工作积极性明显提高,工作效率与质量显著提升。如控申科9月共接待来信来访3件,接待来访人数20余人,组织领导接访22次;侦监科共处理批捕案件63件,批驳延迟7件20人,侦监活动监督1件1人;公诉科从9月15日至10月15日,共受理查审起诉案件65件100人,审结案件7件11人。活动期间,在脱贫攻坚、扫黑除恶、“查风险、防事故、保平安”三项工作中均取得喜人成绩。
佩戴党徽活动的开展,强化了该院党员干警的初心使命意识,促进了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有效发挥,带动全院干警以务实的作风、饱满的热情、忘我的精神积极工作,推动检察工作迅速发展,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