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节临近,为消除监管场所潜在的安全隐患,江永县院主管检察长李永华带领监所科干警深入该县看守所监区内,同在押人犯开展教育谈话。
人犯何某某将妻子杀害,涉嫌故意杀人罪。何某某作案时已八十余岁,因家庭纠纷将妻子殴打致死,其因畏罪心理,出现情绪不稳、焦躁不安,有自杀倾向的情况。李检了解情况后,考虑到何某某有冠心病在身,行动不便,并现场在监区内面对面地对何某某进行释法说理,指出75周岁以上犯案,系老年人犯罪,依据刑法规定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若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配合监区工作人员管教,遵守规章制度,可依法得到从轻处罚。经过一番恳谈,何某认识到了自己的罪行,当场表示认罪伏法,积极配合监所工作人员管教,争取宽大处理。
检察谈话教育是驻所检察工作重点之一,对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督促看守所工作人员履职,发挥着重要作用。今年以来,该院驻所检察人员找在押人犯谈话100余次,提供法律咨询60余次,向看守所发出检察建议书8份、纠正违法通知书6份,有效地排除了该县看守所的安全隐患,至今该县看守所监管场所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彭志林、周亚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