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在某学区租赁房屋,陪女儿读书,跟小区旁的超市老板熟络后,竟然每天伺机从超市偷东西。日前,河南省新乡市公安局卫东分局民警接到报警后,将李某抓获。
李某整天无所事事,很会聊天儿,一来二去,超市老板把其当成好朋友,有时候还让李某帮着看会儿店。从春天到冬天,李某凭着一张嘴,与超市老板建立了不错的友情。可是,超市老板也发现商店的销售记录总是与进货记录不一样,便起了疑心,找出监控一看,发现李某竟每天都在偷东西,有时候一天偷三次。
接到报警后,新乡市公安局卫东分局民警徐磊、郑富元调取监控,固定证据,在李某家中将其抓获。而此时李某租赁的房间俨然成了杂货铺,有10到100元不等的香烟,有火腿肠、糖块、咸鸭蛋、味精、调料等各种食品和调味品。
由于盗窃次数太多,李某自己也记不住到底偷了多少。办案民警收集了大量证据后,结合其供诉,以偷窃次数将其起诉。李某将为自己的所作所为付出代价。(张沙沙、郑金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