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淮安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2015年11月7日,淮安区法院受理了原告刘某等三人起诉被告岳某劳务合同纠纷案件。经审查,被告岳某雇佣刘某等人在其工地上务工。工程完结后,经合计,岳某共计拖欠三人工资七万元。
法院审理后依法做出判决,由被告岳某支付原告刘某等人工资七万元。判决生效后被告岳某下落不明,无法联系,故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未能予以履行。
刘某等三名原告于2016年10月17日向淮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不过由于岳某一直下落不明,在对其名下银行账户及房产、车辆等查封时,均未能发现线索。于是执行法官在立案两个月后就将其列入失信黑名单。
前不久,法院执行局接到一通电话,原来是岳某妻子打来的。她联系上执行法官,要求为自己丈夫岳某把拖欠的农民工工资还上。经了解,岳某自从被拉入黑名单以来,银行卡被冻结,不能购买房屋,手机支付更是无法使用,平日里出行也很是不便。再加上岳某是做生意的,而他的手机铃声也被换成淮安区法院为他们特别定制的失信黑名单铃声,每次客户或者生意伙伴一给他打电话,就会知道他是“老赖”,久而久之很是影响他的生意。
思来想去,岳某最终决定不再做一个失信之人,但他自己又不好意思露面,变委托其妻子到法院进行还钱,将拖欠近三年的七万元汇入了法院执行专户里。
之后,法院执行人员及时与刘某等申请人取得了联系并现场确认了身份,当场将钱发放到了农民工银行卡里,这起因被执行人不支付劳动报酬拖欠农民工工资达三年之久的案件最终划伤了圆满的句号。(陈国兰、华蓉、杨正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