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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安局打掉一个涉黑犯罪集团

2019-01-21 09:45:22    来源:中国网    访问:    

2019年1月16日,河南省洛阳市嵩县公安局侦办的王某强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嵩县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公开宣判,首要分子王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

2015年以来,被告人王某强以经营“栾川县长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为幌子,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高利放贷为目的,招揽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王某强为组织、领导者,以被告人郭某飞、牛某峰、王某强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犯罪组织为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发展壮大组织,在王某强的领导下,以其在栾川饭店二楼的合作社办公室为“据点”,依托“合作社”低息吸收存款,高利发放贷款,组织开设赌场,插手民间纠纷,暴力讨债,有组织地实施了敲诈勒索、诈骗、寻衅滋事、非法拘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等50余起违法犯罪活动,从中非法聚敛巨额财富;该犯罪组织在暴力讨债中,随意殴打他人,在其合作社办公室等地,王某强及组织成员采取殴打、电击、扎竹签、烧指甲、喝辣椒水、扒裤子等暴力、胁迫手段,对借款人或担保人的身体和精神进行折磨摧残,殴打残害群众40余人;该犯罪组织通过实施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称霸一方,在栾川县城及周边地区造成重大影响,严重破坏了当地正常的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被告人王某强通过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迅速暴富后,在生活上奢侈淫逸,同时与3名女性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育有6个子女。王某强及其成员经常拍摄成捆的人民币、用人民币点烟、聚众赌博、外出旅游、集体消费娱乐等内容的手机视频,在微信及互联网上传播,炫耀该组织的经济实力,在社会上造成了恶劣影响。

2018年5月份,嵩县公安局按照洛阳市公安局异地用警的统一指挥,历时四个月集中攻坚,一举打掉了以王某强为首的黑社会犯罪集团,抓获集团成员23人,破获案件42起,冻结、扣押涉案资金147.6万元。

2019年1月16日,王某强等23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嵩县人民法院一楼审判庭公开宣判,嵩县公安局抽调刑警、巡警、交警、合成队、城关所、纸房所、何村所、大坪所、闫庄所、田湖所、饭坡所及后勤科等多警种70余名警力担负押解及安保任务,嵩县公安局局长吴光辉庭审现场指挥,各参战民警尽职尽责,庭审现场井然有序。

该案23名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首要分子王某强被判处有期徒刑24年,其中8人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至此,王某强涉黑犯罪集团案圆满收官,为嵩县公安局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迎来了开门红。(张沙沙、张红刚)

[责任编辑:陈梦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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