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达到报废程度或到了使用年限,其操作灵活性、稳定性、制动性等大大降低,存在着重大的安全隐患,严重威胁着过往车辆和行人的安全。如果继续使用,将会导致各种故障的发生,直接影响行车安全,诱发交通事故。可很多司机虽然明白这个道理但还是心存侥幸开车上路。对这种车主,交警只想说:查你没商量!
2018年12月25日下午16时,河南省荥阳市交警大队四中队民警接指挥室指令,一辆车牌号为豫A1***Y的黑色比亚迪微型报废小轿车在崔庙辖区活动频繁。于是四中队民警陈旭、法胜勇带领辅警孙天歌、王坤根据此车出行轨迹在马米线附近设卡巡逻。下午17时14分在马米线与栗树沟交叉口发现此车并成功拦截将此车查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依法对该机动车进行收缴强制报废,并对该司机孙某某处以罚款1000元、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下一步荥阳交警将加大对逾期未检验、未报废车辆的查处力度,希望广大驾驶员尽快到相应部门办理车辆审验、报废手续。(张沙沙 沙五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