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中总有人欠完钱后就赖账,要他还钱时他总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法院调解、判决进入执行程序后仍拒不执行。2018年12月13日,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州区法院执行干警通过对一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成功执结一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2012年高某某与吕某某合伙做生意,生意结束后,吕某某向高某某出具借条一张,承诺限期归还,但到期后吕某某却不予归还,高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吕某某自愿于2018年10月24日前支付47000元,剩余款项,于2019年4月23日前还清。孰料,调解书生效后,吕某某仍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无奈,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的吕某某置若罔闻。陕州区法院遂对吕某某名下财产进行查询,并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吕某某的银行账户,执行干警将吕某某传唤至法院后,吕某某仍出言不逊、拒不履行,陕州区法院鉴于吕某某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拒绝报告财产,决定将其依法拘留十五日。被司法拘留后的吕某某这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当场积极联系家属筹款。
2018年12月14日一大早,被执行人吕某某的家属,受吕某某委托来到法院缴纳了全部执行款,该案得以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