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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市电动自行车7月1日起集中上牌

2018-07-03 11:07:02    来源:忻州在线    访问:    

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消息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7月2日上午,记者从我市电动自行车挂牌启动仪式上获悉,从7月1日起,我市电动自行车正式进入集中登记上牌阶段,共在城区设置了2个上牌点,分别是交警直属一大队和交警直属四大队。

图为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现场

2日早晨,记者在城区交警直属一大队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处看到,不少电动自行车车主早早来到上牌地点登记上牌,工作人员在一旁做着相关政策宣传和指导工作。正在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张先生说:“电动车上牌后,不仅可以规范电动车管理,还会让城市交通秩序更加井然,我非常赞成。这是利人利己的好消息。”

采访中,市交警支队负责人介绍,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管理是一项利民惠民的民生工程。首先能够有效保障市民合法财产安全。电动自行车上牌管理后,加强了防盗措施,有效减少电动自行车被盗,即使被盗后也能及时挽回损失,以及解决电动自行车被盗后难破案、破案后难追赃、追赃后难返还、交通肇事后难处理、涉案价值难鉴定、对犯罪嫌疑人难惩治等一系列难题,有效防范和打击偷盗电动自行车违法犯罪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其次可有效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无序行驶,违章现象和交通事故频频发生,为改善这一状况,提升城市品位,规范交通行为,打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市政府多次专题研究电动车管理工作。通过登记管理,将进一步规范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有效防范和打击涉嫌电动车违法犯罪行为,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据了解,我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工作采取政府主导、公安组织实施的模式,对电动自行车车主进行实名登记。按照《忻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标准为:电动自行车前后轮中心距离不大于1.25米,车体宽度不大于0.45米,整车重量(含电池)不大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大于400瓦,最高车速不超过25公里每小时,必须具有脚踏骑行功能。对于7月1日前购买的电动自行车,符合忻州市电动自行车产品登记标准的,将予以注册登记、发放牌证;不符合登记标准的,暂不登记上牌,待国家新标准、新政策出台后,根据相关规定再做决定,过渡期为5年。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需提供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明或车辆其他合法来源证明。车主为个人的,携带本人身份证,车主为单位的,携带单位统一信用代码证和加盖公章的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对于丢失相关凭证的情况,市公安交警支队提出具体解决办法:遗失车辆出厂合格证的,由品牌经销商出具车辆型号参数证明;遗失购车发票或只有购车收据的,在登记时须由本人填写“车辆合法来历证明承诺”。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应自电动自行车购置之日起30日内,到公安局交警支队设立的电动自行车登记服务站进行登记。按照相关规定,购买符合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首次办理上牌业务免收牌证工本费。

[责任编辑:李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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