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21时30分,大荔县城关镇西长村沙某持C1型驾驶证驾驶陕E4358B号灰色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沿西二环由北向南行至仁厚新村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特勤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民警对沙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03.3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23日21时45分许,大荔县许庄镇周家村张某持A2型驾驶证驾驶陕E4K089号黑色奥迪牌小型轿车,沿西二环由北向南行至仁厚新村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特勤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113.7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5月24日20时05分,大荔县埝桥镇北黄村崔某持C1型驾驶证驾驶苏KAJ551号白色北京现代牌小型轿车,沿西三环由南向北行至万华大酒店对面处时,因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特勤中队执勤民警查获。经对崔某血液中酒精含量检测,该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达到83.6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以上三名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作者:王晓飞 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