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小记者
基层门户网

山西停征、免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2018-05-13 19:40:02    来源:山西晚报    访问:    

山西省发改委日前向社会公布,我省积极落实国家减负政策,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

据悉,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2018年4月26日, 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印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停征免征和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晋财综[2018]20号),停征、免征、调整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为:自2018年4月1日起,停征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暂免征收证券期货行业机构监管费。

值得一提的是,自2018年8月1日起,停征专利收费(国内部分)中的专利登记费、公告印刷费、著录事项变更费(专利代理机构、代理人委托关系的变更),PCT(《专利合作条约》)专利申请收费(国际阶段部分)中的传送费;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专利年费的减缴期限由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6年内,延长至10年内;对符合条件的发明专利申请,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答复期限届满前(已提交答复意见的除外),主动申请撤回的,允许退还50%的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

[责任编辑:李美春]
呵护地球
让爱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
绿色出行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京ICP备16016777号-3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172号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