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电阜阳(记者张淼 张君 通讯员 车峰 张媛媛)按照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方案的通知》阜政办传[2018]10号文件通知精神,为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安全环保意识,切实做好烟花爆竹和大盘香禁燃工作,结合我区婚姻登记处实际情况,颍州区民政局严格做好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结合本职工作利用岗位优势,实时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宣传工作。
首先,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不在所住的小区、家属院燃放烟花爆竹和大盘香。工作人员在办理婚姻登记工作中进行禁燃禁放的广泛宣传,向每一对来办事的当事人发放《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倡议书》,并在婚姻处登记大厅内的显眼处设立固定的、清晰易辨的禁燃禁放标识,以起到宣传、指引作用,同时,温馨告知婚姻当事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弊端,引导当事人自觉在婚丧嫁娶活动中遵守禁燃禁放规定。
为让我们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颍州区民政局以实际行动助力绿色颍州,为大美颍州积极贡献一份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