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山西省扶贫办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绩效,我省将组织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检查。
据了解,本次检查范围涉及全省36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22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45个有扶贫任务的非贫困县。还包括2017年和2018年所有政府及其部门投入的支持脱贫攻坚项目(含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的各类财政资金,包括全部或者部分用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基本医疗、社会救助、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光伏扶贫、旅游扶贫、文化扶贫等项目资金。
本次将重点检查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资金的精准使用情况,如资金分配不透明,项目库建设程序不规范,补助标准不明确,公告公示制度落实不到位,项目实施管理不严格,项目资金使用不精准等。特别是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落实不力,资产收益扶贫项目中简单追求“短平快”“一刀切”忽视长远效应,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流于形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