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小记者
基层门户网

中职教师职称评定有了新办法

2019-09-10 16:29:35    来源:光明日报    访问:    

原标题:中职教师职称评定有了新办法

本报北京9月9日电(记者刘华东)近日,人社部、教育部印发《关于深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建立统一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对文化课、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进行分类评价,规定两类教师均设置到正高级职称,畅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发展通道。

《意见》明确,要完善评价标准,把师德放在评价的首位,实行师德问题“一票否决”;分类制定各类教师评价标准,破除“四唯”倾向,注重对行业企业实践经历的考察,突出评价教育教学工作实绩、实践教学和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实绩和教学改革实绩;进一步向优秀人才倾斜,制定完善相应破格评审条件。要创新评价机制,注重遴选高水平的职业教育教学专家、一线教师、行业企业技术专家和高技能人才担任评委;积极培育中等职业学校自主评审能力,科学界定、合理下放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评审权限。

《意见》指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是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提高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力量。要遵循职业教育特点和教师职业发展规律,通过健全制度体系、完善评价标准、创新评价机制等措施,构建分类清晰、名称统一、科学规范的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制度,为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提供制度保障和人才支撑。

[责任编辑:李莹]
呵护地球
让爱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
绿色出行
鲁冰花

关于我们| 网站概况| 法律顾问| 服务条款| 人员查询| 广告服务| 供稿服务| 合作伙伴| 网站声明| 版权所有| 联系我们

有害短信息举报 抵制违法广告承诺书 阳光· 绿色网络工程 版权保护投诉指引 网络法制和道德教育基地 北京通信局 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邮箱:chinajiceng@163.com    电话:010-63607677

京ICP备16016777号-3京公网安备11010802036172号

Copyright© 2016 Chinajiceng.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