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汝城县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系列报道——趟开脱贫“阳光路”

2021-04-17 08:44:55    来源:中国基层网湖南频道    访问:    

汝城县地处湘粤赣三省交界处,总面积 2400 平方公里,辖14个乡镇 217个行政村40万人,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罗霄山片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县。全县有贫困村 80 个、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651户67641人。 2016 年以来,汝城县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依托位列全省第二的丰富光照资源,抢抓成为全省光伏扶贫试点县机遇,早谋划、早推进、早见效实施光伏扶贫项目。到2017年9月,发放了首批光伏发电预分红 252 万元,80 个贫困村每村实际受益1万元,1000 户贫困户每户实际受益 900 元。光伏项目开始成为汝城产业转型升级、贫困群众增收致富的“新引擎”,探索趟出了一条引领贫困户脱贫、贫困村摘帽的“阳光路”。

因人施策,因地制宜

注重结合实际、科学谋划,让贫困村、贫困户共享光伏“ 红 利”。一是选准对象。深入开展“千名干部下农村,精准识别摸实情”活动,按照贫困户( 村) 申请、乡镇审核、县级复核、建档实施“四个步骤”,优先将无劳动能力和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两无”贫困户确定为实施对象,全县共选定了1000 户贫困户(含 4697 人) 实施光伏产业项目,涉及贫困村 80 个,非贫困村39 个,整个过程做二是科学选址。组建选址工作组,坚持先废旧矿山后宜林荒山、先公房屋顶后民房屋顶、先分散后适度集中的“三先三后”原则,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重点利用工矿废弃用地、村部、学校、农村公房等各种闲置资源,选定了 83 个符合法律法规的站址,其中面地站址 23 个装机 4615KW,房顶站址 60 个装机 3785KW。

创新模式,联动实施

充分利用光伏扶贫试点政策,争取国家和省能源、扶贫部门支持,通过增加集中式光伏电站和村级扶贫电站计划等方式,落实项 目资金 6720 万元。 一是实施“ 光伏+废山空地” 建设。 利用大坪镇 76 亩废弃矿山,集中建设总装机 2800kw 光伏电站,占全县装机容量的 33,带动 30 个贫困村、335 户贫困户实现可持续增收。 二是实施“光伏+农业大棚”建设。 在集益乡流溪食用菌钢架大棚上建站 914kw,促进产业深度融合,带动 10 个贫困村、104 户贫困户。三是实施“光伏+屋顶空坪”建设。采取空坪闲地、村部屋顶、农户屋顶以及学校屋顶等方式建设4686kw光伏电站,带动40个贫困 村、561户贫困户,其中 82 个贫困户户用电站。 四是实施“光伏+ 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整线(片) 统一规划、点线面有机结合、区域一体化建设”的要求,将光伏板安装与房屋构造、排列形状有机 结合,打造成一道道亮丽的风景线。

精细管理,突出效益

以群众增收为核心,抓好项目运维管理。 一是明确管理职责。制定光伏扶贫资产收益分配及运维管理办法,明确光伏电站产权 由县扶贫办代持,由县水电有限责任公司组建富民光能扶贫有限公司为业主。 在广泛询价论证的基础上,按照“一县一企”原则,通过社会购买服务的方式,选定了第三方专业队伍负责光伏电站的设备运行、维护、检修等工作。 二是明确运营模式。采取市场运作模式,在贫困户脱贫和贫困村退出之前,由县水电公司借资给富民光能公司先行垫付所有运维费用,从2021年起从电站收益中逐年扣回归还,保障贫困村集体经济收入,带动“两无”贫困户增收。 三是明确核算分配。 光伏电站收入,由富民光能公司依据实际发电量进行结算、核算,定期公示公开。 富民光能公司每年按规定时间,分别将收益划入乡镇专户中的村级电站和户用电站收入科目。 乡镇负责将贫困村和贫困户实际受益资金直接打入村集体和贫困 户账户,稳定脱贫后,由县里视情况对收益进行动态调整、统筹安排,确保产业效益、群众受益最大化。

[责任编辑:邝涛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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