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法官费心了,原本以为我们公司这笔货款要回来怕是很难了,没想到对方最后连违约金也都支付到位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在收到执行款后,申请人连声感谢道。近日,湖南省岳阳县人民法执结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3月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与中山某公司签订了供货合同,并由李某、齐某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收货后,中山某公司未能及时按约支付货款,且在债务并未偿清的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申请了公司注销登记。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无奈之下诉诸法院,法院判决由中山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某及担保人李某、齐某履行清偿义务。因判决生效后三人均未按期履行义务,故湖南某生物科技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快速冻结了三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并查询到梁某名下有房屋,但在居住使用中。正当执行法官考虑如何处置该套房屋时,想到了申请执行人说过齐某可能在老家有房屋,于是执行法官分别委托齐某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的法院进行房产查询。终于,在齐某居住地湖北查询到了其名下的房产,知道该房屋无人居住后,执行法官立刻奔赴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查封。通过现场调查确认该套房屋的坐落及门号时,了解到该套房屋可能面临拆迁,齐某并不愿意将房屋出售。
执行法官掌握了齐某坐等拆迁的心理动态后,多次电话沟通阐明其中的利害关系,如果一直不履行义务,法院有权将房屋强制拍卖。最终,经过执行法官一个多月的努力,齐某如数支付了执行款,该案顺利执结。(湖南讯/陈柯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