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横峰3月14日消息(通讯员 蒋玉平)3月9日早上7时10分,横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解放中路红太阳路段高峰岗执勤时,发现迎面驶来的一辆“广州五羊”摩托车未悬挂车辆号牌,立即将该摩托车拦停检查。
谁知民警刚走上前去询问,驾驶人王某华便主动说道:“我没有驾驶证。”谈话间,民警还闻到了王某华嘴中呼出的重重的酒味!随即民警将王某华口头传唤至横峰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做进一步的调查。通过“酒精检测”,检测结果数值为70mg/100ml,王某华果然喝了酒!
经询问,王某华,男,河南籍人,如实交待了“吃早饭的时候喝了顿早酒的违法事实。自以为在横峰生活了十年有余,查缉酒驾都是中午或晚上,这么早肯定没有警察在路面上,没想到还是被查了!”
最终,王某华因饮酒后无证驾驶两轮摩托车、被依法处罚款2200元,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