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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自治要用科学的精神去指导

2019-12-27 16:53:42    来源:中国基层网    访问:    

几年前,在江苏沛县的不少村庄,不少村民家附近都有个小垃圾堆,堆着草木灰、果皮蔬菜等垃圾。这些垃圾或倾倒在马路上,或堆积在河沟边,影响了农村人居环境。如今,通过一系列有力的治理措施,村庄“颜值”高了,一些垃圾也实现了“变废为宝”。(12月23日,人民网)

村民自治是村级组织的基本权利,是广大村级组织中的基本核心要素。在此基础上,所有的村级组织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都制定了村规民约,明确了本村村民应该怎样,不能够怎样,有了一个规范性的指导文本。但是,这些村规民约在某种程度上都只是将本地的一些习惯融入其间,而并没有将这一习惯上升到科学治理的层面上来,导致有些村级恶习泛滥,影响一方人民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村民自治必须用科学精神去指导。严格意义上的任何一种管理都离不开科学的元素,科学应该成为管理中的精神支柱。村民自治绝不是在原有的基础上进行简单的管理,而是在此基础上全面提升老百姓的行为习惯和思想素质,形成具有科学性的社会风尚。例如,我们制定村规民约的时候,一方面要结合民族习俗和当地特有的风情,另一方面要引导村民摒弃传统陋习,学做文明公民。在这个问题上,只要不涉及到民族问题,我们就应该用科学的原理去引导人民群众,最终达成具有科学性的综合性村规民约。在村民自治的过程中,我们要用科学的精神去统筹规划,我们要将整个村级的管理上升到一个非常科学、先进的管理水平上来。

村民自治要有特定的时代精神。每一个时代都有那个时代的印记,我们的村民进入新时代后自然要用全新的精神去武装自己的头脑,将自己放在一个新时代的范畴之内去衡量去品鉴。只要村民自治中有着这样的指导思想,这个村民自治组织一定是一个与时俱进的组织,一定是一个管理严谨规范的村级组织。在村民自治过程中,村级组织还要在村民中传播正能量,引导村民做新时代的杰出代表。

总之,村民自治不是简单的管理,也不是制定几条文字性的条款张贴在墙壁上,而是要用科学的精神去引导村民、教育村民,实现新农村的文明、富强、幸福、安康。

[责任编辑:辛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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