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层网婺源3月18日消息(通讯员 俞关勇)进入3月份以来,工商银行上饶婺源支行组织员工开展系列宣传活动,以进一步优化金融消费环境,增强金融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好评和赞许。
一、组织学习,提高员工对开展“3.15”消费者宣教活动重要性的认识。该行通过行务会、晨会、夕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及中国人民银行南昌中心《关于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的通知》等内容, 使每一个员工明确金融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行为规范,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进一步提高对开展“3.15”消费者宣教活动重要性的认识。
二、开展“金融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宣传。为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3月15日,该行选派员工参加由婺源县人民银行牵头组织的开展以“权利·责任·风险”为主题的“金融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普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规定的金融消费者拥有的各项法定权利,帮助金融消费者了解《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加强对金融消费者风险责任意识的教育,提升金融消费者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引导金融消费者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
三、进机关、走社区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金融知识。进入3月以来,该行结合旺季营销,网点工作主动引导等候办理业务的客户学习、观看活动宣传资料,耐心接受公众咨询,就金融消费者在办理银行业务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现场解答。3月6-8日,支行营业部组织客户经理、柜员来到婺源县公安局,向公安干警宣传《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实施办法》,提升他们的风险识别能力和为自己决策承担责任的意识,引导他们者通过合法程序解决金融消费纠纷。3月8日,支行女工委组织女员工到水墨上河景区区向广大居民消费者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折页,告知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受教育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