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我们的个别干部喜欢拿着自己家的事情说是公家的事情,其这种心理就是一种错误的想法,但是这种错误的想法在很多领导干部中还不在少数,为什么会这么说呢?因为我们的领导干部在一个单位里面有签字权利,他们说的话作为下属也不会去考究,毕竟我们在现实工作中要面对一个规则就是,下属要服从领导的安排,下级要服从上级的指示!
领导干部拿“私家”的事情说成是“公家”的事情,这种情况在县、乡镇两级比较容易犯事儿!为什么这么说呢?在州以上单位,我们的财务报账制度更加完善,而在我们的县、乡镇一级,一些单位的财务报账制度还不趋于完善,往往是单位负责人签字后就能领到钱的情况,故而,有的领导就会巧立名目叫下属帮其报账,只需要一个经办人,领导大笔一挥,单位的经费就从公家跑到了私家。
人与人的复杂关系决定了诸多事情不是我们想象的那么简单,即使看起来领导和自己之间的关系是那么的亲密无间,但是一旦彼此之间出现隔阂的时候,那些曾经打着公家名义却办着私家事的领导干部,是不是又要有什么“新动作”了。为此,作为领导干部,千万不要伸手将私家事当成公家事来办,一旦拿“公家”=“私家”最终会弄得自己“没家”,假公济私、中饱私囊这些上千年的官方语言不是徒有虚名的。(左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