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新闻网食品安全频道讯(记者 王宁)7月16日,山西省食药监局公布了新一期的食品安全抽检结果,4批次产品被检不合格。据了解,本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共207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肉制品、饮料、酒类、糕点、豆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蔬菜制品、蛋制品、食糖、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薯类及膨化食品、乳制品、方便食品、冷冻饮品、罐头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21大类。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合格样品203批次。
不合格样品4批次
饮料2批次。西山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都会食品饮料分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太原市万柏林区西矿街红沟路2号内)生产的饮用纯净水和临汾市乡宁县福寿泉纯净水厂生产的福寿泉饮用纯净水,均被检出铜绿假单胞菌。
糕点1批次。沁源县客都购物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山西金麦穗食品有限公司(标称生产企业地址:太原市尖草坪区绿果路18号)生产的红枣蛋糕,被检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
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长治市晋合缘食品厂生产的东北拉皮(即食食品),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备注
铜绿假单胞菌
铜绿假单胞菌是常见的细菌之一,常存在于潮湿的环境,如土壤、水、空气中,该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在机体抵抗力降低等特定条件下可致病。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一是原料水体受到感染;二是生产过程中卫生控制不严格,杀菌不彻底;三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
菌落总数
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主要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个别企业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
脱氢乙酸作为食品添加剂,广泛用作防腐剂,对霉菌具有较强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调味面制品中不得使用。脱氢乙酸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个别生产企业为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为增加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
防腐剂是以保持食品原有品质和营养价值为目的的食品添加剂,它能抑制微生物的生长繁殖,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从而延长保质期。《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4)中规定,我国在食品中允许添加的添加剂的种类、使用量或残留量,并规定防腐剂在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应超过1。防腐剂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未严格控制各防腐剂的用量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