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0日,记者从山西省省级政府采购中心获悉,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有关要求,该中心主动作为,坚持问题导向、采取多项措施,针对政府集中采购活动中36个长期滞留、推而不动的“僵尸”项目开展了集中清理整治。
据介绍,这36个“僵尸”项目主要集中在2016年到2017年,其中:开展了多次采购活动,却反复废标、难以办结的项目31个,涉及预算资金9747.26万元;因采购单位预算发生变化、无法进一步落实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资金410.19万元;采购单位无人过问、无法推动的项目2个,涉及预算金额2188.22万元。出现这些情况原因主要为采购人需求确定不规范、采购人编制预算不足或预算不完整、采购人职责不清、内控机制不够健全等。
对此,该采购中心专门研究部署积极采取多项措施,集中力量开展“僵尸”项目清理整治工作。对多次催办仍无法推动的项目,采取退回措施,并办理了项目终结有关手续;针对采购需求不明确或具有排他性倾向的,主动帮助解决编制采购需求中存在的问题;针对预算编制不合理或采购需求意见分歧较大的,提出了撤销项目并对采购需求组织专家论证的建议;针对多次废标重招项目,省采购中心要求采购人在项目重招前组织专家论证,并提供书面专家论证意见书。
截至目前,36个“僵尸”项目中有18个得到了继续推进,并已顺利办结,占比48.64%;16个项目办理了撤销手续,占比43.2%,其中绝大多数项目在做相应调整后进行了重新申报,并已办结。从2018年上半年业务运行整体态势来看,未发现新的“僵尸”项目。
集中清理整治后,省采购中心采购项目总体运行效率稳步提高,采购成本进一步降低,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得到了提升。(记者 任志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