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斯特市场份额较低 派遣员工占比过高连续违规

2018-09-19 01:15:14    来源:中国基层网财经    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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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武汉贝斯特通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斯特”)通过了证监会发审委上市审核。

《中国基层网财经》在阅读公司的招股说明书之后发现,贝斯特存在过分依赖电信运营商市场份额仅0.42%、现金流偏低、应收账款高企等问题。

此外,公司2014年派遣员工占比高达63.25%,远超《劳务派遣暂行规定》不得超过10%的比例,明显属于违规行为。 

主营业务“抱大腿” 市场份额仅0.42%

贝斯特是一家专业从事通信网络技术服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业务分为通信与信息化集成、通信网络优化与维护,以及通信网络规划与设计业务,公司主要客户是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三大电信运营商。

中国基层网财经》注意到,2014年—2017年前6月,公司对前五大客户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5.22亿、6.84亿、8.74亿和2.51亿,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92.03%、93.07%、90.71%及97.6%。其中来自中国移动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8亿、4.06亿、5.98亿和1.7亿,占公司主营业务的收入比例分别为49.33%、55.3%、62.05%和66%。

客户集中度如此之高,风险不言而喻。通信网络服务行业虽然地域特性明显,整体市场集中度较低,但是随着市场化程度的逐渐提高,以及部分通信技术服务提供商的实力逐步提升,未来同类型很有可能突破现有的地域利益格局,造成市场竞争加剧的局面。根据公开显示,在2016年,贝斯特的营收为9.64亿,市场份额仅0.42%。倘若公司前五大客户中失去一个客户,对于贝斯特来说影响巨大。

而贝斯特的整体业绩横向比较,在可比的同类公司也不算突出。2017年上半年贝斯特的营收为2.57亿元。而竞争同行中广东宜通世纪、杭州华星创业的营收分别为10.44亿元、6.28亿元,遥遥领先贝斯特。

因此公司在招股书中坦言虽然对主要客户存在一定依赖是通信技术服务行业的普遍现象,符合行业特点,但是如果公司不能保持竞争优势,持续满足客户需求或者说客户需求、市场环境、经营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的时候,会对公司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应收账款高居不下

根据贝斯特的招股书说明书显示,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增长迅猛。2014年-2016年,公司的营收分别为5.69亿、7.36亿、9.64亿。同期净利润分别为4989.06万元、6554.73万元和10435.91万元。虽然公司业绩一直保持较高的增长率,但是与之不匹配的是公司的应收账款和经营活动现金流表现均差强人意。

其中2014年—2016年,公司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3.87亿、5.42亿、7.78亿,占同期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2.09%、54.83%、54.58%。贝斯特认为,未来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进一步扩大,应收账款规模还有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虽然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有较强的履约能力,但是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应收账款不能及时收回。

《中国基层网财经》发现,如果说公司的应收账款逐年增长,高企不下可能是行业特性原因使然,但公司的经营性现金流数据也不容乐观。

根据招股书数据显示,2014年—2017年上半年,公司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分别为3712.04万元、-2990.9万元、7475.1万元和-1.21亿元,波动剧烈。其中2015年和2017年内上半年出现负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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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数据来自公司招股书)

 

安全事故一死一伤 劳务派遣比例过高曾违规

贝斯特作为一个人力密集型企业而言,其报告期内派遣员工占比较高。其中2014年年末,公司的正式员工为718人,派遣员工1289人,占比63.25%。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梳理,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显然在报告期内,63.25%的派遣员工占比畸高,给带来的公司管理风险不言而喻。

2015年开始,公司逐步规范用工,派遣员工比例逐年降低,其中2015年派遣员工数为309人,占比19.51%2016年派遣员工数为214人,占比8.8%

此外,根据招股书披露的信息显示,在2016年,公司一共发生了两起安全事故,造成一死一伤的严重后果:其中2016 4 21 日,竹溪电信光缆线路项目施工中,一名劳务外协人员在进行作业时因过于靠近周边高压线,导致右腿触电受伤。竹溪县安监局于 2016 6 7 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溪)安监管罚告( 2016)执法(九) 01 号),对公司处以罚款 2 万元的行政处罚。

同年 8 6 日,在珠海移动驻地网集客专线布放光缆项目实施中,同样是劳务外协人员在珠海市香洲区蓝海金融中心地下车库触电身亡。 珠海市香洲区安监局于 2016 10 10 日出具了《行政处罚告知书》((珠香)安监管罚告[2016]24 号),对公司处以 20 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证监会反馈意见中要求发行人代表说明:劳务采购占比较高、主要供应商变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及劳务采购占比逐年增加的原因,是否与业务规模相匹配,外协费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是否合理,2017年劳务采购增幅大于收入增幅的原因及合理性。

[责任编辑:杜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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