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意识及法律意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内江市审计局、内江市财政局联合建立政府采购监督联动工作机制,制发工作流程图及政府采购正、负面清单,推动审计监督与财政监督在政府采购领域的协调联动。
建立四项机制,推进协调联动
建立联席会议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集中学习政府采购法律法规,通报审计监督、财政监督中发现的政府采购相关问题,研究工作形势,完善监管办法,提升监督实效。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对政府采购重点监管内容充分沟通衔接,强化采购监督的统筹,建立信息互通共享,营造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的良好生态。
建立问题线索移送反馈机制。市审计局及时将政府采购相关问题线索移交市财政局,市财政局调查核实后,及时将相关调查处理结果反馈市审计局。通过线索移交和处理结果反馈,逐步实现对政府采购行为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
建立监督结果运用机制。会诊疑难问题,提前预判问题,有效服务政府采购活动。加强对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问题的分析总结提炼,将监督检查成果转化为建章立制、规范流程的硬措施。
制定正负面清单,规范采购行为
制发流程图,规范工作流程。针对如何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确定政府采购组织形式和方式、进行质疑投诉、购买进口产品,以及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采购等六种具体采购方式,制定11张指导性流程图。
建立正面清单,明确主体责任。首创性地从编制采购预算、确定采购需求、确定采购方式、委托代理机构、实施采购事项、确定供应商、发布成交(中标)公告、签订合同、履约验收支付资金、档案保管、投诉质疑等11个环节,列出采购人的主体责任,明确应重点关注事项,清单内容覆盖政府采购活动全过程。
建立负面清单,明红线划底线。在重点列明采购文件编制方面禁止性条款的同时,又从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计划备案、方式程序确定、代理机构选择、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等方面列明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的行为事项,共计6方面21类90条,采购人对照负面清单,主动规范,进一步防范政府采购中的重大风险。